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6 15:25:32 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东屏街道 字体:[ ]
  • 索引号:
  • 330305000000/2026-1010468511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洞头区东屏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6-01- 1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东屏街道严格对照《条例》,根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街道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8条。其中,乡镇动态9条,公示公告1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年度总体情况4条,重大决策4条,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3条,信息公开年报信息1条,应急管理0条,社会救助类5条,规划信息0条,计划总结1条,无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产生。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我街道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度,东屏街道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对照《条例》要求着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东屏街道主要依托洞头区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以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规范信息发布的同时,积极主动按要求对平台中本单位账号所发布信息进行维护及问题整改,有效提升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持续完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并根据街道本级工作职责以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时限要求,确保街道政务公开规范及时。同时,组织各条线工作人员及时传达学习《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0 

(四)无法提供

(五)不予处理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街道干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不足,导致部分信息公开出现延迟,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另一方面,信息公开的质量以及工作人员的专业程度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各条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相关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内部自查,对应公开未公开、信息内容有误等问题做好督促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东屏街道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东屏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77-63483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