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霓屿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8 15:55:59 浏览次数: 来源:霓屿街道 字体:[ ]
  • 索引号:
  • 330305000000/2026-1010461358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洞头区霓屿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6-01- 0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霓屿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保证信息的及时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政策文件、重大决策、规划计划、社会救助及其它基层工作动态等内容,增强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性。2025年,霓屿街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7条,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霓屿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开展依申请工作,确保受理渠道通畅、答复规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5年,霓屿街道不断加强公开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发布信息审核制度,依据最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长期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霓屿街道根据上级要求,按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在洞头区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规范信息发布栏目分类,针对栏目空缺及内容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做好平台内容更新维护,全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依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乡镇工作职责,霓屿街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工作。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霓屿街道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对照新时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不完整,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领域公开信息不足。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对此,2025霓屿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严格对照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进行目录调整和日常信息公开发布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做到及时发布。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强重要领域信息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方法、新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霓屿街道未产生任何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霓屿街道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霓屿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7-6342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