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17:18:0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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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01- 2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洞头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着重抓好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2020年,我局专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1名,负责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及后台运行维护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运行工作正常,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切实有效,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累计发布规范性文件0件。


一是落实公开职责。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范围。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形成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建立督查指导机制,由专人及时检查、跟踪信息更新情况。

二是完善公开流程。严格做到把好初审关、把好业务关、把好审签关,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将信息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并及时将公文类信息目录按月报区府办备案。

三是深化公开内容。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增进公众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主要条款和内容的理解,提升决策知晓度。不断扩大公开内容,推进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注重日常收集和梳理多种信息公开内容,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发布平台,增大对外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714

7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

16

9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内容较简短单一,不够全面;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三是更新速度慢,时效性不够;四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下一步具体措施:

    (一)提升工作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切实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工作的透明度,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力量投入,保障工作队伍建设。

    (二)提高公开时效。加强科室间的联系,完善流程,梳理信息,及时提供,确保信息生成和发布不脱节。

    (三)扩大公开范围。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益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围内予以发布,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监督保障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2020年度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能认真梳理,建章立制,分析职责,落实到人,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单位联系(电话:0577-59386708)。

 

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