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征求《洞头区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30 16:50:0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6/2021-54237
  • 组配分类:
  • 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文物局)
  • 成文日期:
  • 2021- 08- 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进一步明确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权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洞头区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欢迎广大市民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通港路2号,电话:56723899,传真:63485746,邮箱:1950476680@qq.com。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830


具体《洞头区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征求《洞头区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