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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区光伏发电项目发展在区委区政府的推动下蓬勃发展。尤其是2017年以来,居民安装光伏发电项目空前高涨,同时也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超标准违规建设、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等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的规范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光伏市场健康的有序发展,需要制定《温州市洞头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09号)《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能源〔2014〕450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通知》(温政办〔2017〕67号)等文件精神,经征求意见建议,反复调研等方式,公平竞争审查最终形成了《办法》。
三、对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洞头区行政区域(不含灵昆街道)的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包括总则、建设管理、项目备案、验收结算、附则等5部分内容。
总则部分明确了《办法》的目的和主要依据。
建设管理部分要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必须要与花园村庄建设相适应,引导项目建设合理布局,落实安全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规范管理。
项目备案部分通过流程流程再造,明确街道(乡镇)选址把关职能,明晰受理流程。具体流程:登录浙江政务网→用户申请注册→填报项目备案申请表→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提交→备案登记。
验收结算部分按照部门职能规范项目验收流程,经验收通过后,按规定及时发放国家、省、区级补贴。
负责部分明确违规建设项目整改要求和自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