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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洞人社〔2021〕24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和法治政府考核要求,我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将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相关清理衔接工作。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三统一编号 |
1 | 关于公布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洞人社〔2019〕43号 | CDTD13-2019-0002 |
2 | 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 洞人社〔2019〕47号 | CDTD13-2019-0003 |
附件2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三统一编号 | 清理意见及理由 |
1 |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退渔渔民)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标准及待遇的通知 | 洞人社〔2017〕50号 | CDTD13-2017-0004 | 废止。已被洞人社〔2019〕47号所替代。 |
2 |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 洞人社〔2017〕86号 | CDTD13-2017-0006 | 废止。已被温人社发〔2021〕106号所替代 |
3 | 关于公布2019社保年度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 洞人社〔2019〕25号 | CDTD13-2019-0001 | 宣布失效。文件已过适用期。 |
4 |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及人才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 洞人社〔2020〕5号 | CDTD13-2020-0001 | 宣布失效,文件已过适用期。 |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