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洞头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09:29:5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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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30322MB1510264M/2023-56005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 01- 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同时,落实专人定期发布和更新信息,重点公开了医保领域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在市医保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医保洞头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2年,政府网站共审核发布各类信息16制作医保宣传视频彩铃,“洞头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71营造全社会知医保、懂医保的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托网站集约化平台,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专栏栏目要素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完善,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完善网站内容运维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及时发现整改网站存在问题,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提前研判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及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有效避免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实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与群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继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拓展信息公开深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及时、规范做好群众关心和需要的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增强主动发声的意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没有收取依申请收费事项。

以上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联系(电话:0577-55895271)。


医保洞头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