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洞头区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2 16:01:2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17/2024-61267
  • 文号:
  • 洞卫发〔2024〕39号
  • 阅读版: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4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码:
  • CDTD67-2024-000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洞委发〔2023〕18号)和《温州市卫健委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温卫发〔2023〕10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洞头区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