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5 10:33:1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 索引号:
  • 001008003006007/2025-62602
  • 文号:
  • 洞民〔2025〕47号
  • 阅读版: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码:
  • CDTD10-2025-0001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以本局名义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党组审议,决定继续有效的4件。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规定,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7月26日起施行。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编号

1

关于印发《洞头区社会组织评估奖励办法的通知》

洞民〔2023〕9号

CDTD10-2023-0001

2

关于健全温州市洞头区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洞民〔2024〕39号

CDTD10-2024-0001

3

关于全面落实温州市洞头区养老服务顾问制度的通知

洞民〔2024〕40号

CDTD10-2024-0002

4

关于全面推进洞头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通知

洞民〔2024〕52号

CDTD10-2024-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