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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D56-2025-0001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街道(乡镇)中队:
为保证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洞政发〔2019〕23号)和省、市、区法治洞头(法治政府)考核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宣布失效1件,决定宣布废止1件、修改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5日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印发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编号 |
1 |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统一无照经营处罚裁量行使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 洞综执〔2020〕13号 | CDTD56-2020-0001 |
附件2:
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编号 | 修改内容 |
1 |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 洞综执〔2021〕25号
| CDTD56-2021-0001 | 将《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标题修改为《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删去该文件第十六条。 |
附件3: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编号 |
1 |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修订《温州市洞头区燃气经营许可审批事项提高透明度和预期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洞综执〔2020〕45号
| CDTD56-202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