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据统计,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14条,其中基本信息180条,重点领域信息34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89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强化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由分管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会同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情况,各科室(单位)明确专人具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局办公室定期对网站各栏目组配进行检查,对信息上传不及时的科室或单位督促提醒,并及时补充上传相关信息,做到“不留死角”,努力提高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规范运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全面梳理住建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拟公开的信息按“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由局办公室统一上传和更新,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质量。

(三)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人才住房、人居环境等民生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出台并发布《关于推进洞头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投用全区首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时发布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家庭名单、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单、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项目进度、棚户区改造项目等信息,以公开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减3

7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6

0

3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5

增151

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减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609725.0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时效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与群众需求不对称,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足;三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渠道,督促各科室(单位)将生成的信息及时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强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组织各科室(单位)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紧紧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查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公开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领域的政策法规、建设管理等,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0年度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全年共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77件,对我区所有重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后均同步在区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示。

2.全面完成历年棚改数据录入;完成2幢城镇危房、8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完善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交付情况、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名单、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等,并做好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工作。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共办理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8件,主要涉及城市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发展、老旧小区改造等内容,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复率达100%,答复满意率达100%。办理结果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77-63383912)。

 

区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